2018年6月22日 点击人次: 899
湖南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校毕发〔2018〕12号
关于报送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南湖学院:
临近毕业生离校,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做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精神,全面掌握我校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各单位应对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进行统计与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统计与自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8届毕业生年终就业情况统计与自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动员相关人员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将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全部统计进来,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好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相关信息。
2、各单位须检查“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并对其就业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使用就业办公系统补充信息,做好派遣审核,确保输机无误,就业系统信息与就业证明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3、离校就业信息自查及统计工作应在6月27日前完成,并提交《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自查确认表》(附表),提交数据应与就业办公系统统计数据一致。
二、就业材料移交
1、整理并备份毕业生就业材料,确保每名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都有佐证材料可查(含已就业及未就业),积极配合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核查。
2、18届全体毕业生离校就业材料于6月27日前移交招就处,材料整理按照派遣、回原籍、暂缓派遣(含非派遣、待分)、升学四种类型分类,按协议书编号排序。
联系人:付芳 V网:69909
附表: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自查确认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6月21日
湖南理工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情况自查确认表
院系(盖章): 报送时间: 2017年6月27日
序号 | 就业情况 | 合计 | |
人数 | 百分比(%) | ||
1 | 毕业生人数 | \ | |
2 | 已就业并办理《报到证》 | ||
3 | 出国(留学或工作) | ||
4 | 自主创业 | ||
5 | 聘用(灵活就业) | ||
6 | 继续深造 | ||
7 | 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 ||
8 | 总就业率(1-7项合计) | ||
9 | 待就业 | ||
序号 | 毕业去向 | 人数 | 百分比(%) |
1 | 派遣 | ||
2 | 回原籍 | ||
3 | 暂缓派遣(非派遣、待分) | ||
4 | 升学 |
注:各项百分比为占总人数百分比,按毕业去向分类统计1-4合计人数应为毕业生总人数
自查后,同意按上述数据报送。
报送人(签名):
学院主管领导签名:
院长(书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