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优惠的政策和福利待遇 不低于当地教师水平

2017年9月15日   点击人次: 245   

特岗教师优惠的政策和福利待遇 不低于当地教师水平


1.特岗计划的相关政策

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精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少数民族学生加2;

省级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4分,校级三好生2……

2.特岗计划实施的资金安排

答: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3.特岗老师退休工资、工龄

答: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退休不再实施退休工资而是养老金。工资标准评审中,教龄、工龄都要纳入计算。

4.特岗的保险问题

答: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买五险一金。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就业政策

答:聘任期为3年,鼓励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聘期结束后可留在当地任教;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6.“特岗教师计划聘用的待遇有哪些?

答: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国家与地方特岗教师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调动,不得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