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 点击人次: 158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湖 南 理 工 学 院 校 长 办 公 室
湖理工办通〔2024〕56 号
关于做好 2025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南湖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5 届毕业
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
难毕业生都能享受政策支持,现就做好 2025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
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标准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
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
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 15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
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发放程序
2025 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采取线上自助申报方式受
理,按“个人申报-学校初审-人社部门审核-资金拨付”的程序
进行。个人申请通过“湘就业”平台线上自助申报,学校和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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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
核。
(一)个人申报(7 月 23 日至 9 月 6 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湘就业”,通过注册
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求职创业
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
有关困难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点击“提交申请”完成
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
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
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
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初审(7 月 23 日至 9 月 13 日)
毕业生个人线上申请信息提交后,由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
业指导处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审核不通过的,学
校将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
传相关佐证材料的可以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证明材料,只需打
印申报表提交学校。对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需要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
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综合楼 404 室)进行人工审核。
初审完成后,学校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集中在校内进行
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在省平台学校审核端汇总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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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拨付(9 月底日至 11 月初)
人社部门将于 9 月底至 10 月中旬对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终
审,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申领补助资金。学校收到补贴资金
后,由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计财处协同将补贴资金拨付
到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是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困
难毕业生的关心爱护。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对接,要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
策传达给每一位 2025 届毕业生,耐心细致做好答疑和申报指导
工作,确保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均能享受到补贴。
(二)强化协同配合,抓早抓实见效。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
指导处要牵头做好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与发送工作;各学院
要充分利用这次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契机,逐步建立好2025
届毕业生就业帮扶对象台账,抓早抓实,尽早开展特殊群体学生
就业帮扶工作;计财处要协同各学院确保补贴资金发放落实到
位。
政策咨询(综合楼 404 室):杨英,0730-8640127。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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